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涉外“爱情”的代价
引用本文:郑毅.涉外“爱情”的代价[J].江淮法治,2011(2):40-41.
作者姓名:郑毅
摘    要:当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时。请冷静、理智地离开。别持起手中的凶器。这只能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关 键 词:“爱情”  涉外  凶器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