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策失误“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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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靳敏行在《南方月刊》(广东)2006年第6期撰文指出,2005年底一场让哈尔滨全城停水近5天的水污染事件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解振华的请辞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一个正部级官员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而引咎辞职,解振华可以说是第一人。而这样的高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也使我国政府“行政问责”的进程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这些年来,他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到了环保事业上。”解振华辞职获准的第二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对媒体称,“但中国政府对官员的要求是很高的,如果工作出现了重大失误,在去留问题上,功不能抵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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