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民事执行救济的程序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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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牟逍媛.完善民事执行救济的程序保障机制[J].法学,2005(7):9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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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牟逍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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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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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因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及不明确,其功能的发挥受到了直接影响,由此加重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和“执行乱”。民事执行救济的立法缺陷在执行异议法定审查程序、执行救济方法、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等方面均有所体现。欲从程序上完善执行救济,应分立设置执行裁决机构和执行机构;建立异议之诉制度;取消现行执行异议,赋予当事人或案外人程序救济权;设立对执行救济的监督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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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救济 程序 保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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