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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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斌,吕礼华.浅谈对适用简易程序公诉案件的监督[J].中国检察官,2004(4):40-4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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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斌 吕礼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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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
(朱斌),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吕礼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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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刑诉法修改后,新增设了简易程序,这一程序的增设,使适用该程序的案件在审判组织、审理程序得到简化,使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得到简化,使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得到简化,从而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办案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实践证明,简易程序的增设是非常必要的。随着简易程序的普遍适用,由于适用简易程序工作的特殊性,其相对于普通程序,给公诉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如何做好公诉案件简易程序监督是公诉机关面临的又一课题。现结合司法工作实践,谈点粗浅认识:一、简易程序适用的监督第一,对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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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简易程序 公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 法律监督 中国 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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