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引用本文:陈向聪,滕凡.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J].海峡法学,2011(3):74-83.
作者姓名:陈向聪  滕凡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07年金融危机表明,英国在1997年改革后建立与施行的"三方监管"体制存在重大缺陷。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确立中央银行在金融稳定中的核心地位,增强中央履职的权限与工具;改革金融监管机构设置,扩大中央银行的审慎监管权;明确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及主要机构在该框架中的职能。改革后的英国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集货币政策制定与执行,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于一身,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改革对我国的启示有:尽快构建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确立中央银行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权威;提高各监管机构的宏观监管能力;加强各监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

关 键 词:英国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稳定  审慎监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