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派驻单位切莫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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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策.用人单位与派驻单位切莫混淆[J].工会博览,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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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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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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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放袁某申请称自2009年3月12日到某国有企业工作,担任装卸工职务,吃住均在该企业,部分双休日、节日不休息。每月平均工资2400元,20日左右以现金形式下发薪。工作期间一直在被申请人处住宿并使用水电。但被申请人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会保险,双休日、节日加班未支付加班工资,还收取入职押金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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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申请人 双休日 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 服务站 国有企业 月平均工资 加班工资 企业工作 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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