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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问题研究述评
引用本文:邓福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问题研究述评[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1988(1).
作者姓名:邓福基
摘    要:搞活企业,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实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是我们进行企业改革的理论根据。”提出这一理论的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目前,在我国实行“两权分离”的最可行的一种形式就是承包制。承包制落实了,企业的经营权落实了,调动起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经济效益才能提高,企业相互之间的联合才有可能实现,才有可能涌现出一大批企业家。现在企业处在不均等的情况下,通过承包可以缓解这里不均等。如果现在让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那涉及到价格体系、计划体制等方面的改革问题,目前很难解决。如果继续吃大锅饭,继续搞平均主义,企业也不会去挖掘潜力。企业不去掘挖潜力,外部条件就始终不具备。而承包经营责任制把企业推上自负盈亏的轨道,使企业想办法挖掘潜力,这样企业的情况就会好一些,国家的情况也好一些。这样可以使国家逐步理顺企业的外部条件。所以,从任何角度来考虑,承包制都不会加大改革的难度。恰恰相反,它会使改革迈出一大步。现在有一种提法,说企业承包后容易出现短期行为。这种说法给人的印象是,不承包就没有短期行为,似乎承包后反而有了短期行为。应当说企业的经营权越充分,短期行为就会越少。企业的经营权越不充分,职工仍然不把企业当成自己的,短期行为就越严重。企业的行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关庭在于承包制是权宜之权还是长远的政策。如果政策是长期的,企业就会长期打算;如果把承包作为权宜之权,政策摇摇摆摆,企业当然会有短期行为。解决企业长期行为、短期行为的问题,一定要明确承包是方向,要长期坚持下去,要进一步完善发展。国家对企业要有监督、制约、但企业的短期行为完全靠外部来监督是不可能根本解决的。目前搞理论的、搞实际工作的,都集中力量去完善承包制,发展承包制。不要把承包制同租赁制、股份制对立起来,可以容纳,兼收并蓄,互相结合,实现企业间的联合,这可能就是中国式企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的一条路子。这里有很多问题要研究。第一,关于与所有者的关系问题;第二,关于与职工的关系问题;第三,厂长与集体决策的关系问题;第四,承包以后,与党委的关系如何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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