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贷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依约履行的责任如何承担 赵XX诉白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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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怡.因房贷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依约履行的责任如何承担 赵XX诉白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J].法律适用,2012(1):113-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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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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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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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上诉人(原审原告):赵××;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白××。赵××(卖方)与白××及案外人白石海(买方)于2010年8月27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附件,约定赵××将从化市江埔街御景路3号5栋601房以总价65万元出售给白××及案外人白石海。赵××在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还清该房原银行贷款,白××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第1期定金6万元在2010年8月27日支付,第2期为首期楼款20万元,于赵××取得银行提前还款通知日支付,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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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策调整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 买受人 调控政策 违约责任 情势变更 不可抗力 当事人 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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