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于明辉从事保安工作15年,现任辽宁省营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二大队大队长,西市区人民代表,西市区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委员。担任大队长的6年时间里,于明辉加强管理,努力经营,使大队的服务客户由30余家增加到近百家,队员由原来的107人增加到400余人,平均每年为公司创利润20余万元,使连续多年亏损的二大队扭亏为盈。于明辉连续多年荣获公司“发展客户大王”称号;连续6年被营口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保安服务公司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保安工作先进个人”;2001年被省总工会、共青团、公安厅联合评选为“新世纪首届全省优秀管理干部”;2002年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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