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区别适用 |
| |
引用本文: | 于飞.论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区别适用[J].法商研究,2005,22(2):124-129. |
| |
作者姓名: | 于飞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北京,102249 |
| |
摘 要: | 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相同、功能类似,适用范围均呈扩大趋势,这要求我们准确把握两者在适用上的区别。在实践操作时,根据对法条的文义解释,从诚实信用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行为上的区分适用,可以看出两原则的根本区别在于法律效果不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导致法律行为无效;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律行为仍然有效,但须限制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这种区别的根源在于行为的反社会性强弱不同。
|
关 键 词: |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适用效果 反社会性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