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重坊镇代表提案件件得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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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士刚,倪敬永.郯城县重坊镇代表提案件件得到落实[J].山东人大工作,2007(11):3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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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士刚 倪敬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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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一些地方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流于形式的弊病。一些议案、建议代表年年提出.人大年年交办.承办部门年年答复.周而复始。事情却不了了之。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同然很多.究其根本.就是硬性措施不力.追究制度缺位。长此以往.一些承办部门就形成了“办好办坏一个样.办与不办一个样”的思想。郯城县重坊镇把办理代表议案作为践行“三个代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出实招,求实效,快节奏,高效率.解决了许多热点、难点问题.受到群众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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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坊镇 郯城县 案件 代表议案 “三个代表” 新农村建设 客观方面 制度缺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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