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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京医保发〔2022〕33号市医保执法总队,各区医保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创新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审慎包容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2号)等,制定了《北京市医疗保障领域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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