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利权行为的非罪化研究 |
| |
引用本文: | 谭洋.侵犯专利权行为的非罪化研究[J].政法学刊,2023(2):112-118. |
| |
作者姓名: | 谭洋 |
| |
作者单位: |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 |
基金项目: |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规则构造研究”(22YJC8200-32);;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高等教育专项)“广东省高校创新知识产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研究”(2022GXJK250); |
| |
摘 要: | 我国学界对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否应当纳入刑事制裁存在争议。美国和英国不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提供。我国台湾地区最初提供,但之后逐步全面废除。欧盟委员会对是否应当提供刑事制裁经历了从提议到废止的过程。鉴于国际条约并未规定应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各国或地区存在争议、专利权的复杂性与刑事制裁形成矛盾、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容易被侦查且侵权人通常具备赔付能力、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对社会秩序产生不同影响和专利权人之间存在分化的情况,我国未来不应当对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提供刑事制裁。
|
关 键 词: | 侵犯专利权 刑事制裁 非罪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