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辩证法(四)——侦查工作中的内容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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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熊则坤.侦查辩证法(四)——侦查工作中的内容和形式[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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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熊则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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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大学马列部!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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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任何工作都是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内容变化决定形式必须相应改变。当前,犯罪主体及作案手段的巨大变化,要求公安机关改变原有体制,实现人、财、物的最佳结合,发挥整体战斗力,并探索打击犯罪、依靠群众的新形式,发挥形式对内容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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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形式 内容 协作 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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