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文化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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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燕.论法律文化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影响[J].前沿,2011(24):9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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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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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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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国际商事仲裁之仲裁庭应由奇数个仲裁员组成,在没有仲裁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员的人数为三个。国际商事仲裁中,虽有一些国际统一标准,但法律文化在仲裁庭的组成及地位、仲裁进行之方式、事实披露及审前程序、证人证言之地位及庭审记录保存、当事人自治、裁决之作出方式等方面,仍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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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文化 国际商事仲裁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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