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收征收管理法》救济程序方面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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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艳艳.对《税收征收管理法》救济程序方面的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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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艳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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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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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是我国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2001年修订的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实施后,有力地推进了我国依法治税的进程,但同时凸显了立法思想上的局限和具体条款上的缺陷,特别是对于救济程序方面存在立法和执行上的缺陷。2008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将修改《税收征管法》列入5年立法规划的第一类项目。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着手开展《税收征管法》修订的调研工作,这标志着新一轮《税收征管法》修订工作正式启动。本文基于《税收征管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从救济程序的完善上提出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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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税务救济程序 复议前置程序 行政复议管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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