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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子女接触令”实施的改进建议对我国之启示
引用本文:陈苇,赵燕.澳大利亚“子女接触令”实施的改进建议对我国之启示[J].法治研究,2010(9):18-24.
作者姓名:陈苇  赵燕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2.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 
摘    要:联合国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和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均倡导应当依据"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一切与儿童有关的问题。来自澳大利亚家庭法立法会的报告《子女接触令——执行和处罚》,正是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保障"子女接触令"的实施,提出了改进的建议。研究和评析这些建议,可汲取其有益的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修改、补充我国的探望权制度,以期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探望权的行使,维护子女的最大利益。

关 键 词:子女接触令  探望权  立法建议

Improvement Suggestion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Australian"Child Contact Order"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Our Country
Authors:Chen Wei  Zhao Y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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