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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特殊普通合伙的责任及我国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陈志生.浅论特殊普通合伙的责任及我国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1(9):30-31.
作者姓名:陈志生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的特殊的普通合伙,与英美法中的有限责任合伙相类似。解决各类专业人士从业组织的专业特点与传统企业组织形式之间存在的矛盾为其根源,对于我国是一种全新的合伙形式。本文从特殊的普通合伙的特征入手,分析我国此种合伙的责任形式及完善的建议。

关 键 词:普通合伙  有限责任合伙  企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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