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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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范韶华.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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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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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与江苏省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亨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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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竞业禁止” 经济补偿 电脑公司 劳动合同 一次性赔偿 合同解除 经济损失 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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