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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
引用本文:范韶华.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禁止"条款有效吗?[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0,25(3):54-55.
作者姓名:范韶华
作者单位: 
摘    要:王某,中专电脑专业毕业,于2006年10月9日,与江苏省某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为技术员,聘期两年。双方当亨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禁止: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王某三年内不得在本地区从事与该公司相同性质的工作,如违约,王某须一次性赔偿电脑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关 键 词:“竞业禁止”  经济补偿  电脑公司  劳动合同  一次性赔偿  合同解除  经济损失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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