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涉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在涉港案件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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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永华.审理涉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其在涉港案件中的运用[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19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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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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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经济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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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提出了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时应依次遵守的三大原则(直接适用法的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概括分析了各国的立法状况及我国的有关立法实践,探讨了运用各原则应受的必要限制,并就完善有关立法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为了充分保证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和合理性,应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适用结果的确定性和合理性,应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适宜和各原则的基本要求,主张在立法尚未完备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法官可运用法理及借鉴法制发达国家的立法及司法经验对案件作出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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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作 关系 原则 适用 法律冲突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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