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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官"须出庭
引用本文:沈小平.民告"官","官"须出庭[J].政府法制,2003(19).
作者姓名:沈小平
摘    要:最近,贵州省清镇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明确规定,国家 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对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 诉讼,应积极出庭应诉。市人大在年终述职评议干部时,将 把是否遵守以上规定作为评议内容。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看,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国家机关 有权放弃应诉,法庭可以缺席判决,但笔者还是要为清镇市 人大的这一"强制"性的措施拍手叫好,因为此举击中了当 前国家行政机关少数法定代表人特权思想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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