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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人恶意串通揭发重大案犯应不应视为重大立功
引用本文:宋纯新.在押犯人恶意串通揭发重大案犯应不应视为重大立功[J].法学杂志,1996(3).
作者姓名:宋纯新
摘    要:在押犯人恶意串通揭发重大案犯应不应视为重大立功宋纯新被告人王某于1993年11月29日酒后行凶杀人,被判处死刑,宣判后,王某不服,以不是故意杀人,有重大揭发检举行为,应从轻处罚为理由提出上诉。在二审过程中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在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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