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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法中商业秘密的禁令救济制度——兼论对我国的立法建议
引用本文:张静.论美国法中商业秘密的禁令救济制度——兼论对我国的立法建议[J].当代法学,2003(10).
作者姓名:张静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摘    要:商业秘密的侵害救济是指在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应予实施或请求实施的救济的方法。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或竞争优势,并经所有人采取合理保密措施在一定期间不宜公开的技术信息、管理信息或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特征及侵害手段、原因的复杂性、多样性决定了商业秘密侵害救济的多元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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