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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经济职能的重新定位
引用本文:宫希魁.国有经济职能的重新定位[J].厦门特区党校学报,1999(6).
作者姓名:宫希魁
作者单位:中共大连市委党校 教授
摘    要: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把国有经济的职能重新科学界定在四大领域,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面。国有经济职能的这一重新定位,主要是由国有经济的内在本性和制度特点决定的,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国有经济重新定位的实施,要遵循有进有退、共同发展和分类指导的原则。

关 键 词:国有经济职能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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