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依法治国,实现“乡政”与“村治”的良性对接
引用本文:范毅.依法治国,实现“乡政”与“村治”的良性对接[J].求索,2000(3).
作者姓名:范毅
作者单位:常德师范学院法学系!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中国农村基层“乡政”与“村治”的良性对接 ,是指两者在结构、机制和功能上的有机性、联通性和整体性。它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蕴涵着制度创新。其理论基础是政治体系中国家与社会的辩证关系。 90年代以来“乡政”与“村治”之间存在的非良性对接的现象 ,具有复杂的背景和深层的原因。坚持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 ,全力推进村民自治和依法行政 ,发展农村经济 ,扩大基层民主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 ,是实现“乡政村治”由非良性对接向良性对接转换的基本对策。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乡政村治  良性对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