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法政录
摘 要:
“两高”司法解释划定网络言论犯罪边界 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被转发次数达500次以上,可构成诽谤罪;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礼会秩序的,以及编造虚假信息,
关 键 词: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信息网络
司法解释
诽谤罪
网络言论
刑事案件
情节恶劣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