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罗生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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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蒙.李某某案罗生门[J].民主与法制,2013(32):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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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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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主与法制》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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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期封面,开始想用个“众”字。众口铄金。三人成虎,引人深思。但想了想。最好还是用个“相”字。因为这样的遭际有可能今天是“李某某”,明天就可能是王某某、张某某,可能是你、我、他。没有程序的正义。就难以抵达实体的正义。今天。如果我们肆意践踏别人的程序正义,也许就有那么一天。我们会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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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罗生门 程序正义 “相” 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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