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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的重婚罪
引用本文:木易.无证的重婚罪[J].检察纵横,2003(3):47-47.
作者姓名:木易
摘    要:张某,女,1975年10月9日生,该女于1992年和刘某举行了婚礼,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两人于1993年育有一子。后双方因琐事导致感情不和,张某遂外出打工,并于1998年在打工期间认识一男子邓某,邓丧妻多年,且知道张有丈夫和儿子,但两人仍非法同居,以夫妻名义生活至今,并育有一女。2002年7月,刘某向公安机关控告,该案遂发。

关 键 词:重婚罪  事实婚姻  刑法  婚姻法  合法婚姻关系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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