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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实行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基本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郭建成.对我国实行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基本问题的探讨[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4):93-99.
作者姓名:郭建成
作者单位:武汉市公安干部学院,湖北,武汉,430034
摘    要:公安文职雇员是公安机关雇用的,只从事警察非执法岗位中的警务保障和辅助性管理等工作的 专门人员。“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其产生的理论基础。在我国,通过建立和实施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可以更 加合理地配置警力,纠正公安机关内部职权配置的粗放化倾向,推动警察人力资源结构优化,降低国家使用 警察的经济成本,彻底解决现有警力的结构性失调,提高公安工作效益,节约公安工作成本,在人事管理方面 引入新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激发在职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人民警察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文职  雇员  基本问题
文章编号:1009-3192(2005)04-0093-07
修稿时间:200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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