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调解衔接机制”的法治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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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齐树洁.福建省莆田市“调解衔接机制”的法治意义[J].福建法学,2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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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齐树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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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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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福建省莆田市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是司法调解机制创新的一个典型。其特色在于立足诉讼调解,完善调解网络,主动加强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支持和衔接,借助并整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矛盾纠纷。法院通过对非诉讼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从而解决了制约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难题。这一制度由于立足国情,体现民意,适应了社会经济和法治发展的需要,不断推陈出新,因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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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诉讼制度 人民调解 诉调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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