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罪是否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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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世运.轻伤罪是否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J].人民司法,198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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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世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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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锦阳市中区人民法院,《人民司法》研究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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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公、检,法部门在案伯受理问题上,总的讲是明确的,配合也是好的。但是,对轻伤罪的受理却存在一定的分歧。检察机关认为,凡轻伤犯罪,无论是被害人亲自告发,还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都属于自诉刑事案件,应由法院直接受理,检察机关既不批捕,也不提起公诉。我们认为,轻伤犯罪如果有明确的自诉人、被告人,因果关系清楚,不需侦查的,又是自己告诉的,法院应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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