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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是生命之母”的生态哲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
引用本文:方世南.论“自然是生命之母”的生态哲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J].理论与改革,2019(5).
作者姓名:方世南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东吴智库;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生态文明理论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
摘    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关于"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论述,是表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论述,它言简意赅,内涵丰富,意味深长,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深刻阐述了什么是生态文明,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以及如何建设生态文明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揭示了人的价值与生态价值的内在关联性,展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价值观的深邃理性,指明了生态文明的实践路径,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建成美丽中国以及建设地球美好家园指明了方向,充分表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蕴涵的丰富而高超的生态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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