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推行县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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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3月,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推行县(市、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的实施方案》,确定上半年先行试点、下半年逐步推开,在全省全面推行这一制度。《实施方案》规定,所有经县(市、区)委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干部都要实行票决。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或表决器表决方式进行,分为提出任免意见、讨论任免意见、确定表决对象、进行表决、形成任免决定5个步骤。目前,19个试点县(市、区)共对21批、1065人次的干部任免事项进行了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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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干部任免 常委会 票决制 山西省 表决方式 县委 投票表决 试点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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