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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7]4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辽宁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水污染防治,全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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