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本位说”的基点、方法与理念——兼评“法本位”论战三方观点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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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笑侠.“权利本位说”的基点、方法与理念——兼评“法本位”论战三方观点与方法[J].中国法学,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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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笑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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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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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认为,从整体上看,“权利本位说”、“义务重心说”和“权利义务一致说”都是正确的,只是各自研究的基点与方法不同。三种学说分别以应然法,实在法(法律规范)和社会的法为基点,分别运用价值分析的方法、实证(规范)分析的方法和社会分析的方法,各有测重地研究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不同层面。但“权利本位说”所崇尚与弘扬的法的民主精神,则是另外二说所未能涵盖的,这是“权利本位说”体现了时代精神的价值所在;应当使之焕发出实践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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