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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引用本文:朱运河.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J].法制与社会,2010(12):201-202,224.
作者姓名:朱运河
作者单位: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
摘    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2009年月12月18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中大有可为。面对形形色色的农村社会矛盾,检察机关应从解决矛盾这个核心目标出发,在传承司法传统上求突破,在解决矛盾方式上谋创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化解  农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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