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
| |
摘 要: |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
|
关 键 词: | 全国人口普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教育程度 社会保障 住房情况 《通知》 人民政府 依法普查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