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部门应怎样服务“两型社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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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维华,陈天鹏.国税部门应怎样服务“两型社会”建设[J].学习月刊,2009(22):13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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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维华 陈天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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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罗田县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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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建设"两型社会"需要各方面的努力,需要政府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规范、引导市场行为。国税部门要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注重税收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积极主动为“两型社会”建设添力助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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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建设 国税部门 科学发展观 服务 综合配套改革 区域协调发展 经济社会 环境友好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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