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个环节” 实现“五个变化”——充州市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制度成效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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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解鲁.抓好“四个环节” 实现“五个变化”——充州市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制度成效明显[J].山东人大工作,2006(11):4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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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解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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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兖州市人民法院针对有的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陪审员法律素质不高、随机抽取陪审员等规定不能完全落实等问题,注重抓好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和使用中的“四个环节”。创新了人民陪审员使用管理机制,收到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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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民陪审员 使用管理制度 人民法院 法律素质 随机抽取 管理机制 兖州市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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