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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人格在我国现代人格的塑造和教育中的重要性
引用本文:王子龙.论法律人格在我国现代人格的塑造和教育中的重要性[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5).
作者姓名:王子龙
作者单位:兰州城市学院;
基金项目:甘肃省教育厅1011-06课题项目;共青团中央课题项目(2013TZYQM020)
摘    要:法律人格是现代人格的题中应有之义。对于一个现代人的健全人格而言,不同学科所指涉的要义是不可或缺的,但站在现代法律立场之上的平等、自由、公正、守则、自尊、担责等精神品质,应当是现代人格的灵魂。在我国,法律人格教育主题的缺失是有其社会历史文化的深层背景的。在教育中提出和强化现代法律人格的塑造和培育是中国社会发展由传统的人治社会走向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现代人格素质结构的要求,是解决中国社会现实人格矛盾和冲突的要求,也是对加强法制教育的进一步提升。

关 键 词:现代法律人格  塑造和教育  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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