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的能与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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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晖.法理学的能与不能[J].法学,20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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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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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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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法治发展进程中,法理学能做什么 ?不能做什么 ?这似乎是无需探讨的问题。然而,在实践中,我们还是不时地能够发现法理学在“忍受着”无法承担之重。今天,人们对法理学过高的、甚至使其立于某种霸权地位的期待,已经不是法学圈内的要求,同时也是法治实践 (特别是司法实践 )的要求。与这种热烈的期待和要求相比,法理学能满足他们的情形却是相当有限的,于是,它只能招致方方面面不客气的指责和误解。这就迫使我们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法理学的能与不能。 一、对法理学实用化的期待及其误导 法学是实用学科,这已成为学界共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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