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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善意取得赃物之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
引用本文:高艳丽.对善意取得赃物之法律适用问题的探讨[J].前沿,2002(4):59-60.
作者姓名:高艳丽
作者单位:中共包头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包头,014000
摘    要:善意取得 ,又称即时取得 ,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 ,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 ,则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 ,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的法律制度。因此 ,善意取得制度究其本质 ,是所有权取得方式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第八十九条指出 :“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 ,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可见 ,我国的司法实践是承认善意取得制度的。由于善意取得的适用将产生所有权的变动 ,因此 ,各国的立法都对善意规…

文章编号:1009-8267[2002]04-00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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