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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和谐发展示范区
引用本文:周谦.争创和谐发展示范区[J].群众,2007(6):28-29.
作者姓名:周谦
作者单位:中共无锡新区工委 书记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省委贯彻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文明江苏。无锡市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努力争创全省和谐发展的示范区。而无锡新区作为高新区中的“国家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2006年经济规模达到了48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了83亿元,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理所当然地要争创和谐发展的示范区,为建设和谐文明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关 键 词:和谐发展  示范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届六中全会  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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