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议会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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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劲松.西方国家议会的地位[J].人大研究,2002(8):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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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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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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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议会在本国宪法或国家机构中的地位与立法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的地位紧密相联。美英法德瑞以六国政体下 ,议会的地位各不相同。无条件的议会至上英国奉行彻底的议会至上。这一信条有两重含义。其一 :法制含义 ,即惟议会有权制定、修正和废除法律 ,议会的立法权不受限制 ,甚至不受宪法限制。其二 :政体含义 ,即议会高于政府和法院 ;政府和法院必须服从和执行议会立法 ,而不得对抗议会 ,不得否定议会立法。与议会至上信条相关联的是“最高权力”(或“最高国家权力”以及“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概念。 16 4 9年 ,英国议会平民院在与国王的殊死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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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方国家 议会 英国 美国 法国 德国 瑞士 国家权力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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