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接受哺乳权受法律保护 |
| |
引用本文: | 胡建成.婴儿接受哺乳权受法律保护[J].江淮法治,2004(3). |
| |
作者姓名: | 胡建成 |
| |
摘 要: | 案情]林某出生3个月时, 父亲去世。林某的爷爷林甲害怕林某的母亲改嫁时将林某带走, 断了林家的香火,就强行从林母处将林某抱走。在有关部门的干预下,两个月后林甲将林某归还给林母,但此时林母因长时间没有给孩子喂奶已没有乳汁了。林母一气之下,以林某的名义,将林甲诉之法院,请求法庭判令被告林甲赔偿因其强行断乳行为而给林某造成的身体损害5000元及精神损害1万元。法院审理后,判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