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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诉H市S区房产住宅局房屋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摘    要:正【基本案情】张某某与苏某存在民间借贷纠纷,经张某某申请,2013年4月22日,H市S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了苏某名下的涉案房产,S区房产住宅局当日签收法院送达的查封法律文书,未向法院提出异议。2013年6月6日,S区房产住宅局将查封的涉案房屋变更产权登记至乔某某(案外人)名下,致使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案件无法执行。张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S区房产住宅局的变更登记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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