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组怎样才能不被“冤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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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雪梅.巡视组怎样才能不被“冤枉”[J].公民与法治,2011(20):2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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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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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的成员们,觉得自己有点儿“冤”。
5个月前,他们去秭归县巡视。离开后,该县县委办公室要求报销巡视组的开支,共计80.19万元。其中,接待费用37万余元,礼品费11万余元,外出考察费13万余元,购置设备费10万余元,其他费用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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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巡视组 才能 县委办公室 秭归县 设备费 费用 省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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