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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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兰振.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对策[J].公民与法治,2011(23):4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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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兰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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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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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在办理渎职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在轻刑化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据《人民检察》杂志一篇文章的调查统计,山东省某市辖区检察院自2000年到2005年上半年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法院作有罪判决的被告人共143人.而其中适用缓刑的有79人,免予刑事处罚的有23人,两者相加共计102人。占有罪判决人数的71%。因此,深入分析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表现与原因,寻求解决良策,已成为相当紧迫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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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渎职侵权犯罪 轻刑化 《人民检察》 犯罪案件 有罪判决 调查统计 刑事处罚 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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