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加强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监督力度
引用本文:谢尊平.加强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监督力度[J].中国检察官,1999(5).
作者姓名:谢尊平
作者单位: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是司法公正、文明的具体体现。检察人员在办理自侦案件时,要严格依法办案,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内容的监督力度。 1、律师会见不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没有告知侦查机关的义务,其会见情况难于被掌握,因此办案人员自身要提高初查、侦查水平,充分运用视听等技术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