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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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新科,刘新.浅析行政上诉"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J].法制与社会,20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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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新科 刘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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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青岛大学法学院 2. 青岛大学法学院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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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诉讼上诉程序中的禁止不利益变更原则是指在只有行政诉讼原告上诉或者仅为行政诉讼原告利益而上诉的情况下,上诉审的判决原则上不得将行政诉讼原告置于比一审判决更加不利的境地。适用该原则有利于更好的实现上诉制度的救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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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救济 诉辩平衡 禁止不利益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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